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发布时间: 2017-10-13       字体:       

事项名称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服务对象

辖区内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1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11号,2015424日予以修正)

第二十一条  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应当报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条件

详见附件3

办理材料

详见附件4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98号(商贸街9-112楼 综合二窗口)

办理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62205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1.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3.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条件

4.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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