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学校的有关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负责人、法人登记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及批准办学的文件;
2. 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注的具体项目以及依据和理由;
3. 现行教育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教育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
4. 申请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新办学校提供当年收支预算情况和生均培养成本测算情况),包括教职工人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校生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构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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