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

发布时间: 2017-10-11       字体:       

事项名称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服务对象

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技术改造类)的柳江区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年7月16日发布)第二条第一款 二、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一)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 :一、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公布)第四条第四款 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5〕30号,2015年6月10日发布)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发展改革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基本建设的,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属于更新改造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核准。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119号,2014年12月24日发布)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是更新改造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

办理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项目核准机关和项目核准初审机关主要根据以下条件对项目进行审查:

 1、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4、地区布局合理;

 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6、未影响我国经济安全;

 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9、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办理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申请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模板见附件。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属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年4月30日颁布)规定要求,新增“节能评估审查”项的审查,申请企业须提供有关《节能评估审查报告》的材料。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地点

柳江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2号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17801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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