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企业出具的内销申请报告》原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原件1份,加盖加工贸易审批专用章;
3、《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原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海关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原件1份,加盖海关公章;
5、《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原件1份,加盖加工贸易审批专用章;
6、《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原件1份,加盖加工贸易审批专用章;
7、《申请内销的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清单》原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单位委托书(介绍信)》原件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加盖“与原件无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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