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发布时间: 2017-10-11       字体:       

事项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318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二教育局窗口

服务对象

本市辖区内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延缓入学或休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通过2006年6月29日修订,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

(一)休(复)学申请书(表)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疾病证明病历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

1.格式要求:按《柳州市柳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复)学申请表》要求清晰填写全相关信息,内容手写和电脑录入均可,但签名要求用手写。

2.材料要求:所有材料要求一式两份。《柳州市柳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复)学申请表》为原件,开具疾病证明和病历或住(出)院证明材料的医院必须为县级以上医院,所存档材料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柳堡路318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二教育局窗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14188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1。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附件1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许可权力运行流程图

附件2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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