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 2017-10-17       字体:       

事项名称

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理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审批的条件:

1、申请单位或者个人符合法定资格;

2、申请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申请材料、图纸完备;

3、符合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条件以及其它具体要求。

办理材料

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4、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带原件核实);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核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

6、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总平面布置图(原件);

7、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原件);

8、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人防审核意见书;

10、消防审核意见;

11、建筑施工图(经审图公司审核通过)。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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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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