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发布时间: 2017-10-17       字体:       

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审批类型

便民服务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2、《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办理条件

1、 申请备案的人防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

2、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办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4份); 

2、人防工程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风、水、电及其电子文件一套);

3、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照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印发的格式一份) 

4、施工单位签署(含防护设备安装)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签署的工程合格报告(核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注: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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