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审批类型
便民服务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2、《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办理条件
1、 申请备案的人防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
2、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
办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4份);
2、人防工程竣工图纸资料(含建筑、结构、风、水、电及其电子文件一套);
3、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按照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印发的格式一份);
4、施工单位签署(含防护设备安装)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签署的工程合格报告(核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注:所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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