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发布时间: 2017-10-17       字体:       

事项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1、书面申请(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或其他特殊事项需要); 

2、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行驶方案;

3、行驶过程对道路保护的措施方案;

4、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办理材料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申请表》(3份);

2、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措施;

3、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4、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所在城市的市、县(县级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桥梁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6、城市道路(桥梁)受损赔偿承诺书。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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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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