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1、书面申请(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或其他特殊事项需要);
2、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车辆经过城市道路行驶方案;
3、行驶过程对道路保护的措施方案;
4、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办理材料
1、《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申请表》(3份);
2、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的保护措施;
3、安全评估报告、事故预警和应急抢救方案;
4、若特殊车辆经过城市桥梁的,有桥梁所在城市的市、县(县级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桥梁原设计单位参与的桥梁专家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5、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6、城市道路(桥梁)受损赔偿承诺书。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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