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机构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法人及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2、《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对市政燃气设施进行扩建、改建、改造、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的活动。
办理材料
1、《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表》(4份);
2、燃气设施改动的工程施工图,燃气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3、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气象等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及资金使用承诺书;
6、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8、燃气设施改动方案。改动方案包括符合当地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求、有安全防护措施、有保障正常用气的措施等内容。
办理地点
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商贸街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2-7223992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审批—出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附件下载
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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