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保障柳江区城乡困难群众2017年春节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柳江区在撤县设区后救助政策与柳州市城区保持一致,根据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市区2017年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柳江区人民政府同意,柳江区民政局决定给予全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精减退职、社困等救助对象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对城乡低保、精减退职、社困、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每人150元的标准,通过银行发放到其个人账户;对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拨付到其供养机构账户(其中100元作为春节慰问金发放给对象,另100元用作节日用餐)。据统计,柳江区民政局共为8201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123.64万元,让全区城乡困难群众也享受到“市民”待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李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