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 2017-11-07 11:05       字体:        来源: 柳州市卫计委

  问:我的第一个小孩,属于未婚生育的,现还有社会抚养费还没交,现想要二胎,在不在最新二胎政策之内,如果不在生了要罚多少钱?

  答: 一、关于是否符合生育二孩的答复。由于你提供婚育情况不详细,所以我们只能提供相关规定,供你参考。我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根据新修改的《条例》,符合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三种情形,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是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子女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二是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三是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在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等),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后,免费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关于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答复。依据《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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