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8 10:33       字体: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就进一步做好柳江区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办公室拟制公文时,应在办文笺公开属性栏中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相关理由种类,以列举方式标注在公文办理系统办文笺中。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同步在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部门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有关政策的,公文报批时应一并附上拟出台政策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未附有相关材料的,按退文处理。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完善有关会议的公开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即以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应在会议室登记表中明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的形式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201711月中旬前,要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12月底前,应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动态更新。

属主动公开的文件类型的政府信息按文件办理流程结束后,应在印发后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部门制作、获取并保存的其他类型的政府信息,属主动公开的,应及时公开,以确保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四)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坚持一个口进,一个口出。所有申请由柳江区依申请公开受理中心(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处理,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二、加强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下同)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应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一并报送。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代拟稿不同步报送的,政府办将予以退文。承办部门审核解读方案后,与政策文件代拟稿一并报领导审签。正式文件印发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积极回应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做好政务舆情回应。需要柳江区政府本级层面回应的政务舆情,政府办是政务舆情回应的督办、协调主体。主要督办:发布主体是否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建设和监管。区信息中心履行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强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督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各级网站发展,发挥好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增强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与上级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凡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经过公众参与程序。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报批时,牵头起草部门未附上公众参与相关材料的,政府办应当退文或不予上会。

1.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教育卫生、住房建设、交通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4.制定或者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5.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6.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7.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8.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9.行政区划变更方案;

10.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11.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务公开日、信箱、政府微博微信等平台建设。

在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意见征集专栏,凡本部门自行起草的或牵头部门起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一般的向各有单位征求意见外,还必须通过此专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六、抓好落实

请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自收到《通知》一个月内出台本乡镇、本部门的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制度,内容可根据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适当增减。

 

附件:1. “五公开融入办文流程操作指南

            2. “五公开落实到办会程序

 

 

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12

 

 

 

 

 

 

 

 

 

 

 

 

 

 

 

 

 

 

附件1:

五公开融入办文流程操作指南

(公文前置审核环节)

一、承办审核

凡以柳江区政府、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审核重点:一核代拟稿是否标明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其中一项,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如公文按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查阅是否附有法定的说明理由。如不符合这两条的,按退文处理。二核公文是否有政策解读方案,如没有的,按退文处理。三核重大行政决策类上报公文是否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上报材料中是否体现调研研究、咨询协商、专家论证、公众评议、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未体现相关内容的,按退文处理。

二、办理

审核无误后,按公文程序办理,重点:一是公文格式方面,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政府工作实际,参照上报稿标注的公开属性,审核标注送审稿的公开属性,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对政策性文件送审稿、解读方案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报批

公文文稿(政策文件、解读方案)经规范性审核后,按程序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送印

待区政府领导审核后,各部门自行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印制并盖章印发。

 

五、公布

正式文件印发后,由各部门将政策文件正式版和解读材料分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文件栏和政策解读栏上同步发布。

 

 

 

 

 

 

 

 

 

 

 

 

附件2

 五公开落实到办会程序

 

一、需要公开的会议

以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

二、公开形式

会议公开的形式有广播电视、网络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直播或录播。

三、公开流程

(一)拟写召开会议的通知、方案等文件。

(二)在会议室登记表中设置会议是否可以公开、公开形式等环节,并在公开形式中列举标注广播电视、网络和微信、微博等公开方式。

(三)在文件报批的同时,是否可以公开、公开形式随文一并报批。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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